根據(jù)省委省政府《關(guān)于開展省級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的意見》(冀發(fā)〔2016〕13號)和省文明委確定的評選工作安排,從2017年9月起,省文明辦委托第三方,按照從嚴(yán)把關(guān)、公平公正、確保質(zhì)量的原則,根據(jù)《河北省省級文明城市測評體系》、《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(shè)工作測評體系》及這兩個測評體系的《操作手冊》,以實地暗訪考察、入戶問卷調(diào)查和網(wǎng)上材料審核三種方式對179個參評設(shè)區(qū)市和縣級市、市轄區(qū)、建制縣進行了綜合測評。在此基礎(chǔ)上,嚴(yán)格依據(jù)參評城市(城區(qū)、縣城)的2016、2017年兩年測評成績和職能部門把關(guān)、聽取市民意見、進行綜合計分、媒體集中公示等評選程序,嚴(yán)謹規(guī)范組織了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評選工作。經(jīng)省文明委審核、省委省政府批準(zhǔn),確定了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(城區(qū)、縣城)名單。蟬聯(lián)與榮獲第五屆“全國文明城市”稱號的唐山和石家莊、秦皇島、邯鄲、遷安市,以及榮獲第五屆“全國文明縣城”稱號的正定縣,即為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縣城。現(xiàn)將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城區(qū)、文明縣城名單公布如下:
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城區(qū)、文明縣城名單
(已獲“全國文明城市、縣城”的不再列名)
一、文明城市
地級市:廊坊市、承德市、張家口市、保定市、邢臺市
縣級市:定州市、黃驊市、任丘市、平泉市、遵化市、霸州市、涿州市、高碑店市、泊頭市、三河市
二、文明城區(qū)
秦皇島市北戴河區(qū)、唐山市古冶區(qū)、石家莊市鹿泉區(qū)、唐山市路北區(qū)、石家莊市新華區(qū)、石家莊市橋西區(qū)、石家莊市裕華區(qū)、石家莊市藁城區(qū)、唐山市曹妃甸區(qū)、唐山市路南區(qū)、唐山市豐潤區(qū)、唐山市豐南區(qū)、石家莊市欒城區(qū)、秦皇島市海港區(qū)、石家莊市長安區(qū)
三、文明縣城
文安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樂亭縣、灤南縣、高邑縣、唐縣、灤縣、安新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灤平縣、大城縣、盧龍縣、元氏縣、臨漳縣、贊皇縣、廣平縣、雞澤縣、容城縣、淶水縣、趙縣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、海興縣、井陘縣、雄縣、成安縣、魏縣、涉縣、曲周縣、清河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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